壹、緊急入住流程
1.請先電洽本院社服組做初步評估
,聯絡電話:(03)5979066轉101、103、104
2.請提供體檢及病歷摘要
3.需先自費
貳、一般入住辦理流程
入 住 流 程
| 申請資格 |
|
| |
1、設籍臺灣省各縣市
2、收容對象為失智症、植物人、臥床需照護者及慢性精神病
3、無傳染病及重大疾病 |
| 申請流程 |
|
| |
一、辦理身心障礙手冊鑑定
1、到戶籍鄉鎮區公所民政課請領身心障礙鑑定表
應備文件 : 戶口名簿、身份證影本、一吋照片3張
2、到有精神科或神經內科之公立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做身心障礙鑑定
二、聯絡安排參觀寧園及會談時間
上班時間 :
星期一~星期五 8:00∼12:00 13:00∼17:00
星期六 8:00∼12:00
請在前來本院參觀前一天,先與本院社工電話預約參觀時間。 聯絡方式請按這裡
三、至戶籍鄉鎮區公所社會課(民政課)申請轉介公文
辦理轉介應備文件:
| 1、身心障礙手冊 |
2、戶籍謄本 |
3、稅籍資料(國稅局申請) |
4、財產清單…等 |
【若為低收入戶,第3、4項或可以低收入戶證明替代】 ※詳情請洽各公所承辦人員
四、完成入住體檢
五、安排入住、契約簽定 (並繳交保證金) |

入 住 體 檢 項 目
| 檢 查 項 目 |
說 明 |
| 體格檢查 |
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視力、辨色力、體力檢查 |
| 醫師理學檢查 |
1、既往病史調查
2、呼吸系統、循環系統、神經系統、心臟、腹部、甲狀線、皮膚、四肢等理學檢查 |
| 肝功能檢查 |
GOT (血清麩草酸轉氨基酸)
GPT (血清麩丙酮酸轉氨基酸)
TP (總蛋白)、ALB (白蛋白)、GLO (球蛋白)
A/G、AIK-P (鹼性磷酸脢) |
| 糖尿檢查 |
AC sugar (飯前血糖)
(檢查前一天晚上12點以後請禁止進食及飲水) |
| 肝炎檢查 |
Anti-HAV (1Gm) (A型肝炎抗體檢查)
HbsAg (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)
Anti-HBs (B型肝炎表面抗體檢查)
Anti-HBc (B型肝炎核心抗體檢查)
Anti-HCV (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) |
| 電解檢查 |
Na (鈉)、K (鉀)、CL (氯) |
| 傳染病檢查 |
VDRL test(梅毒篩檢)、HIV(愛滋病檢查)、阿米巴痢疾檢查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卵檢查 |
| 心電圖檢查 |
E.K.G. (心電圖檢查) |
| 放射檢查 |
Chest X-ray (胸部X光檢查) |
※請提供病歷摘要及公立醫院或地區教學以上之醫院(含地區醫院)之體檢證明,三個月內有效。
※檢查報告請儘可能以數據呈現結果,尤其是第三至六項。
※若檢查報告完成,請先傳真03-5979077至本院,以利入住評估,謝謝!

入住須知 (失智院區)
1.
歡迎入住寧園,本機構一天24小時隨時均有工作人員值班,如有任何事情,請隨時與工作人員聯繫。
2.
貴重及不需要之物品,請勿隨身攜入本院以免遺失,如院民有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入本院,本院無保管責任,敬請見諒。
3.
房間內非自己的物品及設備,請勿擅自移動或帶出或加以破壞,以保持完整。
4.
入住後,如因事必須外出,請先向護理人員請假,再由家屬帶出,且返室時應向護理人員銷假,若未依照辦理,如有意外發生,請自行負責。
5.
本機構為安養機構,院民安養期間如有身體不適,請家屬或委託人配合處理就醫。
6.
三餐飲食由本院提供,請不必自備,如有特殊需要,請先和營養師或護理師討論。
7.
為維持房間寢室室內安寧,嚴禁抽煙以避免火災發生。
8.
凡借用本院物品應先簽具借條,並於不用時歸還。
9.
個案入住時,請攜帶以下物品:
|
名
稱 |
數
量 |
名
稱 |
數
量 |
|
□ 拖鞋 (防滑、除臭) |
2雙 |
□ 2吋照片 |
3張 |
|
□ 涼鞋 (可自粘式) |
1雙 |
□ 印章 (閒章) |
1只 |
|
□ 外套 |
至少3件 |
□ 健保卡 、重大傷病卡 |
|
|
□ 毛衣 |
至少6件 |
□ 證件:身份證、殘障手冊等 |
|
|
□ 棉質休閒衣褲 |
至少6套 |
□ 簽約人身份證及印章 |
|
|
□ 黑色襪子 |
6雙 |
□ 病歷摘要 |
|
|
□ 內衣褲 |
至少6套 |
□ 藥單 (藥名) |
|
|
□ 電動刮鬍刀(充電式) |
1個 |
|
|
※ 請勿攜帶電器用品,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。
10. 以上衣物者為基本量,請於季節變換及必要時,主動為院民添加衣物。
11. 個案入住請先體檢,體檢項目(三個月內公立或地區教學(含)以上醫院之體檢證明):
理學檢查,生化、血液檢查,胸部X光,肝功能檢查,A、B、C型肝炎,HIV,VDRL,阿米巴、桿菌性痢疾,疥瘡,及其他傳染性疾病,並檢查是否有藥物過敏。
12. 入住需繳交費用:保證金 _____元,安養費_______ 元及零用金_____ 元。

入
住
須 知 (臥床區-福苑)
1.
歡迎入住寧園,本機構一天24小時隨時均有工作人員值班,如有任何事情,請隨時與工作人員聯繫。
2.
貴重及不需要之物品,請勿隨身攜入本院以免遺失,如院民有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入本院,本院無保管責任,敬請見諒。
3.
入住後,如因事必須外出,請先向護理人員請假,並填寫請假單,再由家屬帶出,且返室時知會護理人員,若未依照辦理,如有意外發生,請自行負責。
4.
本機構為安養機構,院民安養期間身體如有狀況需就醫時,請家屬或委託人配合處理就醫。
5.
在院每日飲食由本院提供,請不必自備,如有特殊需要,請先和營養師或護理師討論。
6.
為維持院區室內安寧,訪客時請保持安靜勿大聲喧嘩。
7.
凡借用本院物品應先簽具借條,並於期限內歸還。
8.
苑區內禁煙,以維護大家健康與避免火災發生。
9.
個案入住時,請攜帶以下物品:
|
名稱 |
數量 |
名稱 |
數量 |
|
□外套 |
2件 |
□2吋照片 |
3張 |
|
□電動刮鬍刀(充電式) |
1個 |
□印章(閒章) |
|
|
□棉質手套;個人用品 |
2雙 |
□健保卡、重大傷病卡 |
1只 |
|
□長襪子(棉質)
;個人用品 |
2雙 |
□證件(身分證、殘障手冊等) |
|
|
□帽子;個人用品 |
1頂 |
□簽約人身分證影本 |
1份 |
|
□長型抱枕;個人用品 |
|
□病歷摘要 |
|
|
□棉質長袖衛生衣 |
|
□藥單(藥名)
|
|
|
□
乒乓球手套
(會拔管的病人) |
6件 |
□
有氣切者(可重複消毒矽質氣切2組)
□
帶護理巾1包 |
|
|
□棉質短袖衛生衣 |
6件 |
□氣墊床 |
1組 |
|
□長褲 |
2件 |
□輪椅 |
1台 |
*請勿攜帶電器物品,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。
10.
以上衣物者為基本量,請於季節變換及必要時,主動為院民添加衣物。
11.
個案入住請先體檢,體檢項目(三個月內公立或地區教學(含)以上醫院之體檢證明):
12.
理學檢查,生化、血液檢查,胸部X光,肝功能檢查,A、B、C型肝炎,HIV,VDRL,阿米巴、桿菌性痢疾,疥瘡,及其他傳染性疾病,並檢查是否有藥物過敏。入住須繳費用:保證金________元,安養費________元及零用金_______元
入
住
須 知 (慢性精神病養護專區-柏苑)
1.
歡迎入住寧園,本機構一天24小時隨時均有工作人員值班,如有任何事情,請隨時與工作人員聯繫。
2.
貴重及不需要之物品,請勿隨身攜入本院以免遺失,如院民有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入本
院,本院無保管責任,敬請見諒。
3.
房間內非自己的物品及設備,請勿擅自移動或帶出或加以破壞,以保持完整。
4.
入住後,如因事必須外出,請先向護理人員請假,再由家屬帶出,且返室時應向護理人員銷假,若未依照辦理,如有意外發生,請自行負責。
5.
本機構為安養機構,院民安養期間如有身體不適,請家屬或委託人配合處理就醫。
6.
三餐飲食由本院提供,請不必自備;如有特殊需要,請先和營養師或護理師討論。
7.
為維持苑區安全,嚴禁將危險物品(打火機、火柴、刀子、玻璃類、易開罐等)、菸酒、進要帶入苑區。
8.
凡借用本院物品應先簽具借條,並於不用時歸還。
9.
個案入住時,請攜帶以下物品:
|
名
稱 |
數
量 |
名
稱 |
數
量 |
|
□ 臉盆 |
1個 |
□2吋照片 |
3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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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茶杯或漱口杯 |
1個 |
□ 證件(身分証、健保卡、殘障手冊、重大傷病卡等) |
|
|
□ 休閒鞋 |
1雙 |
□簽約人身分証影本 |
1份 |
|
□ 拖鞋(防滑、除臭) |
1雙 |
□ 印章(閒印) |
1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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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襪子 |
6雙 |
□ 藥單(藥名) |
|
|
□ 棉質休閒衣褲 |
至少6套 |
□病歷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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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棉質內衣褲 |
至少6套 |
□電動刮鬍刀 |
1把 |
|
□ 外套、毛衣 |
至少3件 |
□ 衛生用品(例如衛生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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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※ 請勿攜帶電器用品,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。
10. 以上衣物者為基本量,請於季節變換及必要時,主動為院民添加衣物。
11.
家屬需定期探視院民及繳納住院費用。
12. 個案參與復建性工作,環境整潔需輪流自理。
13.
個案入住請先體檢,體檢項目(三個月內公立或地區教學(含)以上醫院之體檢證明):
理學檢查,生化、血液檢查,胸部X光,肝功能檢查,A、B、C型肝炎,HIV,VDRL,阿米巴、桿菌性痢疾,疥瘡,及其他傳染性疾病,並檢查是否有藥物過敏。
14.
入住需繳交費用:保證金
_____元,安養費_______ 元及零用金_____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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